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3月1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2万元,为上月
未交增值税额。3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交纳上月未交增值税;
(2)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是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付;
(3)购入一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设备已经到达并交付使用,款项已经支付;
(4)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产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乙企业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