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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人社局:领取2024年初中级经济师资格证书通知

    2025-01-25 来源:喜财猫

    2024年初中级经济师、审计师及翻译资格证书领取指南

    一、领证要求

    根据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的安排,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师、审计师及翻译资格证书将于2025年1月23日起正式发放。为了确保广大考生顺利领取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证书发放时间:自2025年1月23日起,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为证书领取时间段。请注意,节假日不办理证书领取业务。

    2. 证书发放地点:证书领取地点设在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地点前来领取。

    3. 领证要求:证书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领取。若需他人代领,则代领人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等文件均不能作为领取凭证。

    4. 按时领取:建议考生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证书领取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 免费发放:所有证书均为免费发放,不会收取任何工本费或其他费用。

    6. 邮寄服务:如考生无法亲自前往领取,可选择证书寄送服务。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填写详细的邮寄信息进行申请。

    二、注意事项

    1. 邮寄范围限制:证书寄送服务仅限于江苏省内地区。由于省外EMS服务标准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可能无法寄达,请考生谨慎选择。

    2. 丢失责任划分:在证书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情况,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专递的相关规定,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解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的行为,将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进一步强调:“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考生在领取或接收证书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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