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B.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C.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D.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E.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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