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与同事某乙曾有过不正当关系,乙拒绝同甲来往后,甲还常去乙家纠缠。乙的丈夫丙曾为此多次与甲交涉,但仍无济于事。于是,乙、丙二人商议,如果甲再来纠缠,将其腿打断。某日晚,甲又去乙家。乙听到屋外有响动,将丙叫醒,丙随手在屋里拿了一把铁锹闯到屋外,看到甲正躲藏在窗户下,顿时满腔仇恨,产生了打死甲的念头。当即举起铁锹朝甲的头部猛劈下来,将甲打倒在地。甲挣扎着欲逃离现场。乙拿着扁担赶到,乙、丙各持凶器照甲的腿部猛打,直至甲不能动弹。甲被抬回家后,因失血过多和头部重伤,很快就死去。 关于此案的解释、判决,下列正确的选项有()。
A.本案是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
B.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故意
C.乙、丙构成了共同杀人罪
D.乙、丙不构成共同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E.乙、丙不构成共同杀人罪。丙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