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准备时,若出现招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内容不一致,系统数据传输不一致等情况,应提出差异处理申请。属于二级采购的物资,省公司()日内书面说明差异处理意见,列明调整明细,并根据处理结果组织物资合同签订。
A.2
B.3
C.5
D.6
A.2
B.3
C.5
D.6
第1题
A.施工承包合同
B.分包协议
C.招投标文件
D.拟分包合同
第4题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配件比重按60%考虑;
(3)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4)材料和设备均由B承包商负责采购;
(5)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扣留,工程保修期为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经业主工程师代表签认的B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第1月~第12月)见下表。
施工月份 第1月~第7月 第8月 第9月 第10月 第11月 第12月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 3000 420 510 770 750 790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累计 3000 3420 3930 4700 5450 6240
本工程按合同约定按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2006年3月30日,使用单位发现屋面局部漏水,需要维修,B承包商认为此时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已超过3年,拒绝派人返修。业主被迫另请其它专业防水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为5万元。
第45题:指出本案招、投标过程中哪些文件属于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第5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难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经有关招投标主管部门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业主于2001年1月20日向符合资质要求的A、B、C三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A、 B、C三家承包商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最终确定8承包商中标,并于2001年4月30日向B承包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之后由于工期紧,业主口头指令B承包商先做开工准备,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B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进行了施工场地平整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但业主迟迟不同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2001年6月1日,业主书面函告B承包商, 称双方尚未签订合同,将另行确定他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B承包商拒绝了业主的决定。
后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才于2001年9月30日正式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6240万元,工期12个月,竣工日期2002年10月30日,承包合同另外规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
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配件比重按60%考虑。
(3)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4)材料和设备均由B承包商负责采购。
(5)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扣留,工程保修期为正常使用条
件下,建筑工程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经业主工程师代表签认的B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第1~12月)见下表。 施工月份 第1~7月 第8月 第9月 第10月 第11月 第12月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 3000 420 5lO 770 750 790 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累计 3000 3420 3930 4700 5450 6240本工程按合同约定按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2006年3月30日, 使用单位发现屋面局部漏水,需要维修,B承包商认为此时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已超过3年,拒绝派人返修。业主被迫另请其他专业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为5万元。
【问题】
1.指出本案招、投标过程中哪些文件属于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
2.业主迟迟不与B承包商签订合同,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说明理由。
3.在业主以尚未签订合同为由另行确定他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时,B承包商可采取
哪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措施?
4.本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应从哪个月开始起扣?第1~7月份合计以及第8、9、10月,业主工程师代表应签发的工程款各是多少万元?(请列出计算过程)
5.B承包商是否仍应对该屋面漏水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说明理由。屋面漏水修理费应由谁承担?
第7题
A.要约不能撤回
B.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C.承诺不能撤销
D.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效力
第8题
A.要约不能撤回
B.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C.承诺不能撤销
D.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效力
第9题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B.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C.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D.订立合同绝对自由
E.当事人可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11题
(三)
背景资料
某院校基建管理处,于2002年10月份,将校建一住宅项目的招标文件委托一家咨询公司编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组成原则,合同文件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投标人以固定单价的形式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在投标时不允许调整,投标人只需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给定项目的综合单价。某承包商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以工程造价9000万元,合同工期14个月,质量为合格的条件获得此工程。
双方参照1999年12月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合同,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情况:
事件一:2002年12月份,钢筋价格由原来的2600元/t,上涨到3600元/t,承包商经过计算,认为中标的钢筋制作安装的综合单价每吨亏损1000元,承包商在此情况下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希望发包人考虑市场因素,给予酌情补偿。
事件二:在2003年的4~5月份出现了“非典”疫情,使本工程停止施工2个月。按合同文件约定,该疫情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工期不得顺延。在10月份,甲乙双方多次磋商,发包人认为工期耽误不是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并对现场的实际损失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计算,故书面同意将工期延长2个月,但费用不予补偿。
问题:
1.承包商就事件一提出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事件二中,发包人对工期的延长,是否符合本合同文件的内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