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与生死两全保险(华师2008年研)
生存保险与生死两全保险(华师2008年研)
(1)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约定保险期限内生命维系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即被保险人要生存到约定期限时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在此期间如被保险人死亡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生存保险按照保险费缴付和保险金给付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两种。
(2)生死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或混合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都能获得保险金给付的保险。即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给付受益人约定数额的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后仍生存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约定数额的生存保险金。
(3)二者同为人寿保险的一种都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不同。
(1)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约定保险期限内生命维系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即被保险人要生存到约定期限时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在此期间如被保险人死亡,所缴保险费不予退还。生存保险按照保险费缴付和保险金给付的不同可分为单纯的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两种。(2)生死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或混合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保险期满时生存,都能获得保险金给付的保险。即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给付受益人约定数额的死亡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后仍生存,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约定数额的生存保险金。(3)二者同为人寿保险的一种,都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