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没有发表的作品就不受法律保护吗?[案情]优秀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案工作
案例:没有发表的作品就不受法律保护吗?
[案情]优秀青年教师郭甲,通过总结自己多年从事教案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撰写了一篇关于教案改革方面的论文,准备参加本校第四届论文研讨会。为此找到本校打字员赵乙帮其打印。期间赵乙的同学肖丙看到该论文后很欣赏随以自己学习为名向赵索要一份之后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杂志上发表。郭了解此事后指责肖剽窃了自己的论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肖则辩解自己当时看到的郭的论文还未公开发表,自己只是赞同郭的观点,并下了一番功夫写了该论文,且已正式发表,自己才依法享有该论文的著作权。问:该论文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