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湘水公司取得A公司25%的股份,实际支付款项3800万元,能够对A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同日A公司可辩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0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2020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因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2021年1月至3月,A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21年3月1日宣告并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021年4月1日,湘水公司持有A公司25%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A公司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2021年4月1日,湘水公司支付8000万元的价格取得麓山公司持有的A公司40%股权。2021年4月1日,进一步取得投资后,湘水公司能够对A公司实施控制。假定湘水公司和A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相同。湘水公司与A公司和麓山公司在此项交易之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未发生其他交易。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购买日湘水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万元。
A.12005
B.12155
C.12205
D.12325